據工信部“工信微報”消息,近日,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約談了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中存在違規問題的7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,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,要求有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,認真分析問題原因,嚴格按照準入管理要求,限期整改存在問題。
同時,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準入管理規定,根據違規情節輕重,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撤銷或暫停違規產品《公告》(指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管理辦法》,通稱“《公告》”)、暫停新能源汽車產品合格證電子信息上傳、暫停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、取消抽檢不合格車型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》等行政處理,并將違規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記錄,列入后續重點監管對象。
下一步,工信部將進一步加強對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的事中事后監管,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,加強信息共享,實施聯合懲戒,切實保障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。
據了解,今年9月,工信部發布的《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》顯示,共有7家企業的8個車型不符合生產一致性要求,主要情況如下:
一、新能源乘用車
2家企業的2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,涉及30分鐘最高車速、前排座椅安全帶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。
二、新能源客車
4家企業的4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,涉及說明書、整備質量、座椅面料燃燒速度、整車銘牌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。
三、新能源專用車
2家企業的2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,涉及駕駛室兩側噴涂的字樣高度、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、整備質量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。
來源:人民網